1、公派或自费在国外正规大学(学院)、科研机构学习、进修和学术交流一学年以
      上者,包括访问学者、进修人员、研究生和大学生。
2、完成学业后两年内回国定居、工作的留学人员,超过两年无效。
3、取得毕业证书或学习证明后(以证书日期为准),首次入境一年内(以护照入境日
      期为准),超期者无效。
4、留学期间连续在外满180天,计一件免税指标用于购买免税汽车。留学期间临
      时进境停留不超过30天的可视为连续在外,若停留超过30天,则不能连续计
      算,但只要之前或之后在境外学习满180天仍可申请购车。
5、留学归国人员为初次购买免税国产车。